訂房說明
Haus 19-訂房須知
預約訂房辦法
1️⃣ 欲訂房者,請按下 【我要訂房】 進入訂房表單,選擇房型後填妥各項資料並送出。
2️⃣ 民宿老闆在收到您的訂單後,會儘快回覆您:
📩 A:如有空房 → 民宿會回覆通知,Email 訂單信件內會附上【訂單明細/訂金與總金額/ATM 匯款帳號】。
完成 ATM 或手機網銀💰 匯款後,請上傳匯款截圖或轉帳收據,經民宿確認無誤後即 訂房成功並保留房間。
📩 B:若該日客滿 → 系統將自動回覆「已無空房」,請改訂他日或選擇其他房型。
📌備註:
若找不到我們的回覆信,請檢查是否被歸入垃圾郵件匣。
您也可回到本站點擊 【訂單查詢】,輸入下訂時設定的帳號密碼,即可查看匯款帳號、訂單內容與最新狀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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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 ATM 或手機網銀💰 匯款後,請上傳匯款截圖或轉帳收據,經民宿確認無誤後即 訂房成功並保留房間。
📩 B:若該日客滿 → 系統將自動回覆「已無空房」,請改訂他日或選擇其他房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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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日、假日之收費定義
◆ 平日:週日~週四
◆ 假日:週五、週六、國定假日、連續三天(含)以上之假日
◆ 訂價:農曆春節期間及特殊活動、節慶日
※ Haus 19 位於埔里市中心,美食小吃選擇非常多,住宿均不附早餐,建議可自行安排外出品嚐在地早午餐與小吃。
◆ 假日:週五、週六、國定假日、連續三天(含)以上之假日
◆ 訂價:農曆春節期間及特殊活動、節慶日
※ Haus 19 位於埔里市中心,美食小吃選擇非常多,住宿均不附早餐,建議可自行安排外出品嚐在地早午餐與小吃。
進退房時間
◆ 進房時間:15:00 之後
◆ 退房時間:11:00 之前
◆ 退房時間:11:00 之前
住宿相關規定須知
請依房型人數入住
不接受超出該房型規定人數入住;如有超出,每加 1 人加收 NT. 800 元。
(兩歲以下兒童不佔床可免費)
恕不接受攜帶寵物入住
為維護環境與其他房客權益,本館禁止攜帶寵物入住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館內全面禁菸與酒精性喧鬧行為
館內及客房內全面禁止:喝酒喧鬧、吸菸、嚼檳榔、打牌(如麻將等)。
晚間 22:00 後請降低音量
為了您與其他房客有良好的睡眠品質,請於 22:00 後避免喧嘩嬉鬧。
如有 12 歲以下小朋友同行,請特別留意晚上十點後勿奔跑、跳躍、尖叫。
禁止於客房內烹煮食物
為維護公共安全與室內環境,嚴禁攜帶鍋具於客房內烹煮,若需簡易料理,請依照民宿規劃之空間與規定使用。
請愛惜館內設備
旅店提供之傢俱、家電、備品與公共設施,請愛惜使用;如有毀損或遺失,將依實際情況照價賠償。
不接受超出該房型規定人數入住;如有超出,每加 1 人加收 NT. 800 元。
(兩歲以下兒童不佔床可免費)
恕不接受攜帶寵物入住
為維護環境與其他房客權益,本館禁止攜帶寵物入住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館內全面禁菸與酒精性喧鬧行為
館內及客房內全面禁止:喝酒喧鬧、吸菸、嚼檳榔、打牌(如麻將等)。
晚間 22:00 後請降低音量
為了您與其他房客有良好的睡眠品質,請於 22:00 後避免喧嘩嬉鬧。
如有 12 歲以下小朋友同行,請特別留意晚上十點後勿奔跑、跳躍、尖叫。
禁止於客房內烹煮食物
為維護公共安全與室內環境,嚴禁攜帶鍋具於客房內烹煮,若需簡易料理,請依照民宿規劃之空間與規定使用。
請愛惜館內設備
旅店提供之傢俱、家電、備品與公共設施,請愛惜使用;如有毀損或遺失,將依實際情況照價賠償。
取消訂房與延期入住說明
農曆春節期間
春節期間訂房一經確認,恕不接受取消或延期。
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
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或因個人因素當日無法如期前來,可將訂金保留,
訂金可保留 自原訂房日起 6 個月內使用
限更改一次,恕不接受退款
一般更改日期規定
匯款或刷卡完成後,如欲更改住宿日期,請於 預定住宿日 7 日前 來電告知:
訂金可保留 自原訂房日起 6 個月內使用
限更改一次
逾期未入住者,則視同放棄,訂金沒收恕不另行通知
退訂與退款辦法(依觀光局民宿訂房相關條例辦理)
確認訂房並付款後,如因故需退房,依下列標準退還訂金
於預訂住宿日 14 日前 退訂者:退還已付訂金 100%
於預訂住宿日 10~13 日前 退訂者:退還已付訂金 70%
於預訂住宿日 7~9 日前 退訂者:退還已付訂金 50%
於預訂住宿日 4~6 日前 退訂者:退還已付訂金 40%
於預訂住宿日 2~3 日前 退訂者:退還已付訂金 30%
於預訂住宿日 1 日前 退訂者:退還已付訂金 20%
預訂住宿當日 不接受延期或退訂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之全部訂金。
春節期間訂房一經確認,恕不接受取消或延期。
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
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或因個人因素當日無法如期前來,可將訂金保留,
訂金可保留 自原訂房日起 6 個月內使用
限更改一次,恕不接受退款
一般更改日期規定
匯款或刷卡完成後,如欲更改住宿日期,請於 預定住宿日 7 日前 來電告知:
訂金可保留 自原訂房日起 6 個月內使用
限更改一次
逾期未入住者,則視同放棄,訂金沒收恕不另行通知
退訂與退款辦法(依觀光局民宿訂房相關條例辦理)
確認訂房並付款後,如因故需退房,依下列標準退還訂金
於預訂住宿日 14 日前 退訂者:退還已付訂金 100%
於預訂住宿日 10~13 日前 退訂者:退還已付訂金 70%
於預訂住宿日 7~9 日前 退訂者:退還已付訂金 50%
於預訂住宿日 4~6 日前 退訂者:退還已付訂金 40%
於預訂住宿日 2~3 日前 退訂者:退還已付訂金 30%
於預訂住宿日 1 日前 退訂者:退還已付訂金 20%
預訂住宿當日 不接受延期或退訂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之全部訂金。